
学历层次:专科
微信:18983078114
院校地址:学校地址: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巴岳大道9号. 邮编:400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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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电信职业学院
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、教育部备案、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教育部代码:14369)。
学校沐浴着重庆市加快构建“内陆开放高地”,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进行产业结构调整,大力发展新型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东风,于2011年正式成立的,并与重庆文理学院进行深度合作办学。
2014年,学校在毗邻有“西湖”美誉之称的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级风景区、世界文化遗产—大足石刻的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了新校区。学校现自有校园占地面积500余亩,数字化图书馆、标准化塑胶跑道田径场、标准化学生公寓、标准化学生食堂等一应俱全,校园网设施先进。
学校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,为新型电子信息产业、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。目前设有人工智能与电子学院、大数据与软件学院、物联网与通信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设计与建筑学院、旅游与体育学院、轨道交通学院和五年制大专部,开设二十多个专业。依托重庆文理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办学,得到其科技、人才和智力上的大力支持,实现了资源共享、教师互聘、干部互挂、管理互动。
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中国移动、京东方、华道数据、中软国际、美联国际物流、广达电脑有限公司、英业达集团、重庆先特服务外包、香港电讯盈科、台湾致伸科技、重庆西永微电园等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,并与华为技术公司等知名企业合作实施订单式培养,为学生的就业提供了坚强后盾。
近年来,学校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”、“软件技术”、“电信服务与管理”专业获得重庆市专业能力提升项目(骨干专业)建设立项;2016年4月,学校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得到专家高度评价,并顺利通过;近年来,共立项重庆市级及以上科学研究、教学改革和社科项目20余项;在全国省市大学生技能竞赛、创业大赛、体育竞赛等多方面,学生获奖数量和质量取得重大突破。同时,学校就业工作水平逐步提高,就业率在重庆市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,社会及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满意度逐年提高,就业质量逐步提升。
2016年3月,“英勇四姐妹”勇救落水女子事迹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,中央电视台、中国青年报、中国教育报、重庆日报、新华网等全国几十家媒体争先报道,并先后荣获重庆市感动月度人物、重庆市好人榜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、2016年感动永川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;2017年5月,“英勇四姐妹”见义勇为学生群体被授予“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群体”,成为全国获得该项荣誉的三个集体之一、也是重庆市唯一获得该项荣誉的集体。
学校以“学生发展为关注焦点”,秉承“精技立业,诚信立人”的校训,坚持“校企融通,精诚共进”的办学理念和“以企业为依托,以就业为导向,以素质为核心,以能力为重点”的人才培养思路,走“校企联合、教产结合、工学结合、知能融合”的办学道路,引企业进校园,融专业入行业,让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与就业岗位实现无缝对接,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;注重校园文化建设,具有优良的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校园平安和谐,全校师生力争早日把学校办成中国西部知名的、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学院。
学校地址: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巴岳大道9号
邮编:400900
电话/传真:023-61355837
电邮:dxzyxy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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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电信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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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,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,结合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专科(高职)招生工作。
第二章 学院概况
第三条 学院全称:重庆电信职业学院
第四条 教育部代码:14369
第五条 办学性质: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
第六条 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第七条 办学地址: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9号
第八条 学院简介:
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、教育部备案、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教育部代码:14369)。学院位于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,毗邻有“重庆西湖”美誉的龙水湖和世界文化遗产、国家5A级风景区——大足石刻。学院现自有校园占地面积500余亩,数字化图书馆、标准化塑胶田径场、标准化学生公寓、标准化学生食堂等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电子阅览室设施先进,无线网络覆盖全校,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善。
学院现设有大数据与软件学院、物联网与通信学院、人工智能与电子学院、旅游与体育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教育与设计学院、轨道交通学院。现有在校学生5000余人,学院教职工270余名。
第三章 招生专业、计划数及收费标准
第九条 招生专业、计划数及收费标准:
1.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。
2.收费标准:高职(专科)层次学制均为3年,学费收费为8800元/年-12000元/年,住宿费标准4人间为1400元/生/年,6人间为1300元/生/年,各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。
3.退费管理规定: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,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。
第四章 录取
第十条 录取规则
1.贯彻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新生。
2.男女生比例要求:不限。
3.外语语种要求:不限,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。
4.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标准。其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双眼辨色正常,无色弱,无色盲,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.0;男生身高170cm以上,女生身高160cm以上。铁道车辆、铁道供电技术和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要求双眼辨色正常,无色弱,无色盲,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.0;男生身高165cm以上,女生身高150cm以上。
5.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:对实行“顺序志愿”填报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学院按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优先的原则,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。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,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。对实行“平行志愿”填报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学院按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规定执行。
艺术类考生录取顺序:文化、专业双上线后按从高到低进行录取。
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:采用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。考生文化、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。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后,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。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如文化成绩仍相同,则按语文、外语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。
6.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: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,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,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则予以退档。
7.加降分要求: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,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8.学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,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,调档比例按当地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办规定执行。分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地招生办、考试院公布为准。
9.按照教育部规定,新生应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入学一个月内,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不合格者,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。在校期间,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,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第五章 其他
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的颁发
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经学院考核,成绩合格,准予毕业,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信职业学院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。
第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制度
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,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,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。主要有: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、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、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、特殊困难补助、学前教育“春雨计划”和社区康复专业专项资助(均一次性给予人民币4000元/人专项奖学金)等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。
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
1.监督申诉
监督部门:重庆电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
2.招生服务
咨询热线:023-61355837
学院网址:http://www.cqtc.edu.cn/
学院地址: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巴岳大道9号
第十四条 声明
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,遇任何招生问题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,否则如出现任何问题,学院概不负责。
第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
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授权招生处负责解释。
一.开设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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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联网与通信学院
> 物联网应用技术 > 计算机网络技术 > 汽车智能技术 > 通信技术 > 电信服务与管理
人工智能与电子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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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与设计学院
>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> 建筑室内设计 > 学前教育 >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
旅游与体育学院
> 旅游管理 > 休闲体育 > 社区康复 > 休闲服务与管理
轨道交通学院
>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>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> 铁道供电技术 > 铁道车辆
二.收费标准:
1.高职(专科)层次学制均为3年,学费收费为8800元/年-12000元/年,住宿费标准4人间为1400元/生/年,6人间为1300元/生/年,各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。
2,退费管理规定: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,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