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学历层次:本科学校
微信:18983078114
院校地址: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. 邮编:4015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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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简介
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。曾被评为“全国先进独立学院”“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”。学校秉承“厚德、笃学、砺志、创新”的校训,以内涵发展、产教融合、服务地方、形成特色为主线,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。学校坐落于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——重庆,拥有合川和铜梁两个校区,校园绿树成荫,芳草萋萋,湖光潋滟。随着办 学规模不断扩大,学校硬件设施日益完善。校内建有功能先进的智慧实验大楼、宽敞明亮藏书丰富的图书馆、配套齐全的学生公寓、体育馆、健身房、实验剧场、模拟演播厅及200余间多媒体和智能化教室,校园无线网络和5G全覆盖。


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,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、管理学为主体,文学、理学、工学、艺术学、教育学综合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。目前设有跨境商务学院、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、数学与计算机学院、管理学院、影视融媒体学院、音乐舞蹈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、学前教育学院、体育系、政治课教学部等12个二级学院(系、部),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42个、专科专业4个,涉及7个学科门类、22个专业大类,在校学生18000余名。其中应用经济学为市级重点学科,英语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旅游管理等三个本科专业为重庆市“三特行动计划”特色专业,国际经济与贸易为市级一流专业,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旅游管理为市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。
学校历来注重教学科研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。目前建有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、市级众创空间1个,正积极筹建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中心等3个区级科技平台。设有智能教育与智慧学习协同创新中心、网络舆情大数据研究中心、数字媒体技术与应用研究所、全媒体创意传播研究中心、“智慧管理+”研究发展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。“基于涉外通关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”获重庆市教学成果三等奖,“‘一带一路’倡议下跨境数字经济产教人才培养模式改革”等3个项目获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。近三年来,学校获国家级、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60余项,教师主编教材30余部,出版专著50余部,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,授权专利16项。
学校积极开展校地、校企合作,全面深化“产教城”融合发展。“互联网+”时代下的双创型计算机人才培养模式、跨境数字经济产学融合创新创业人才班教学研究、腾讯云大数据综合实验室建设等5个项目获教育部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;与腾讯云(北京)有限公司共建西南地区高校首家腾讯云实验室;与北京星宏传媒共建星宏影视融媒体产业学院;与北京中科文峰共建国家级智能经济产教融合实践基地;与爱奇艺(重庆)有限公司、欧文教育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学生带薪实践项目;与阿里巴巴等10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并签订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协议;长期为合川区政府、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、财政局等单位开展培训服务,服务地方发展。
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66.1%以上,31%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。目前拥有市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、区级科技拔尖人才团队1个。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,凸显对外特色,实行开放式办学,与美国、加拿大、法国、泰国、韩国、俄罗斯、乌克兰、澳大利亚等十余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。常年聘请外籍教师在校任课和讲学,派送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赴境外开展实习实践,学生赴美国、迪拜等带薪实习项目发展成熟,与马来西亚精英大学、泰国教师发展与服务友好中心开展师生留学游学访学活动。
学校累计向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4万余人,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。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5%以上,考研上线学生数占全校报考人数的40.8%。近三年,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物流仿真设计大赛等各类竞赛和大赛中屡获佳绩,共获国家级一等奖30余项、国家级二等奖100多项。
丰硕的办学成果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。学校曾被授予“全国先进独立学院”“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”“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”、推进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教育行动示范校、“全国服务贸易产教融合示范机构”“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教学基地”和教育部全国学习型组织联盟“实践功勋奖”等荣誉称号。近三年,学校连续被中国校友会版独立学院排行榜评为“中国知名、区域一流独立学院”,2019年武书连全国独立学院排名位列重庆市第1位,全国第34位。
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,结合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名称: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。院校国标码:13589。
第三条 主管单位: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,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。
第四条 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:学校现有合川校区(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)、铜梁校区(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)两个校区。学校现占地831.6亩,校舍建筑面积约28.8万平方米,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“重庆市园林式单位”。目前设有跨境商务学院、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、数学与计算机学院、管理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、音乐舞蹈学院、影视融媒体学院、学前教育学院、体育系、政治课教学部等12个二级学院(系、部),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42个、专科专业4个,在校生18000余人。学校师资力量较强,在校教师1000余人,其中教授、副教授占31%以上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66%。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、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,能充分满足学校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。
第五条 办学层次:本科和专科。
第六条 办学类型:全日制民办独立学院。
第二章 报考条件
第七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。
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: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
第九条 英语专业、商务英语专业、翻译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,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,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,不安排其它语种的教学。
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。其中对于艺术类、体育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,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,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。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。
第三章 招生计划
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,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,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,通过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。
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,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,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。
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,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,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办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。
第四章 录取规则
第十四条 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
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,原则上对实行“平行志愿”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% 以内,对实行“顺序志愿”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以内。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。
第十六条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,对按生源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。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(相同成绩排序没有明确规定的省份,依次比较综合、语文、英语、数学)。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,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。
第十七条 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(统考)专业成绩为依据,若生源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级招生主管部门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,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、文化成绩、文化综合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、数学成绩;若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级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要求,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,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,专业成绩相同的,依次比较文化成绩,文化综合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、数学成绩。
第十八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,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第十九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。
第二十条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,经当地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级招生主管部门调剂(无我校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)投档给我校的考生,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第二十一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“专业志愿清”录取规则;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:选测等级CC及以上、必测等级5合格,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“先分数后等级”办法;上海市、浙江省、天津市、海南省、山东省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。